司法拍卖是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兑现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竞买人因为各种原因出现悔拍的情形时有发生,这种悔拍行为不仅会扰乱正常的拍卖秩序,妨碍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也给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造成了损失。
近日,神木市法院经第三方评估后,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辆重型非载货车以75000元的价格作为起拍价进行公开拍卖,案外人郭某缴纳了10000元保证金后,经120轮竞价,以155500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车辆。竞拍成功后,经本院多次催告,买受人在催告指定的期限内拒不缴纳尾款,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郭某的行为已构成悔拍,其缴纳的保证金将会被法院“没收”,若重新拍卖价款与原拍卖价款差价悬殊,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的,郭某须补交,拒不补交的,将面临强制执行。
司法拍卖不同于一般的网络购物,神木市法院提醒广大竞买人,在参与拍品竞拍时,应当认真阅读竞拍公告,切莫冲动,否则将面临本案保证金被“没收”的惨痛代价,同时须承担随意悔拍带来的其他法律责任。(王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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