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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法院:丰富人民陪审员队伍 提升司法公信力

9月19日,潼关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潼关县人民法院院长张锋华提请选任50名人民陪审员的报告,任命廖江波等同志为潼关县人民陪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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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潼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勤侠为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拟任人民陪审员代表史冰涛、白媛作任前供职发言。他们表示,将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当好人民法官的参谋和助手,做法院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自觉发挥在司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尽快适应人民陪审员角色,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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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潼关县人大监督下,潼关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按照《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陕西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意见》相关规定,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三种方式拟定人员,并由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局进行政审,然后确定潼关县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对拟任名单公示后,由县法院院长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下一步,潼关法院将开展新任命人民陪审员履职宣誓仪式,并进行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引导人民陪审员走进案中去、步入群众间,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李梦琦)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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