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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法院:公证参与执行 公告助力提效

10月30日,在公证机构的协助下,汉滨法院高新法庭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执行案件,解决被执行人长期失联且涉案标的较大的“骨头案”。

据悉,案件在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该案在执行立案后,案件当事人均系外地户口一直无法正常联系,且长期处于失联状态。经查控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由于其名下房地产、地上建筑物以及机械设备都抵押至申请人,高新法庭遂将抵押资产依法查封并进行司法拍卖。因法拍流拍,申请人向法庭申请“以物抵债”,可被执行人无法参与交付,又成为推动案件执行的堵点难题。

后经研判对涉案资产交付方式及时间通过公告的形式在法院报刊登,同时执行法官按照法律程序,联系安康市国立公证处工作人员以及申请人参与,组织协助人员全程对此进行记录和监督,充分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过4个小时对资产进行清点核对,终于将价值600余万元的资产成功移交给案件申请人。

下一步,汉滨法院高新法庭还将继续与市公证处紧密联系,共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努力实现审判执行质效双提升,不断探索诉源治理多方参与新模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周博文)

责编:朱刚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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