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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公安局:公路并非“晨练场” 交警规劝除隐患

公路晨练,身后危险不容忽视。很多人喜欢在公路上晨练,殊不知,此举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每年因晨练导致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轻则饱受皮肉之苦,重则致伤致残甚至失去生命,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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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天蒙蒙亮,视线不好,驾驶人观察不清路面情况,容易与路侧行人和非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严重后果。近日,旬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土桥中队针对辖区发现的公路晨练情况,立即采取精准宣传提醒、高频巡逻劝导等有效方式,全力遏制此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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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宣传警示力度,土桥中队及时与所属镇政府取得联系,向辖区群众发布了《冬季安全出行告知书》,提醒群众选择安全区域健身锻炼,规避安全风险。并组织中队民警深入公路沿线村社,利用“村群”、 “大喇叭”广而告之,摸排走访经常沿公路晨练的村民,上门提醒劝导,以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群众晨练时远离公路,选择安全、合适区域锻炼,避免发生危险。同时加强公路巡逻劝导力度和频次,紧盯早上5时至7时重点时段,对发现的沿公路晨练人员及时进行说服劝离,言明利害,切实增强其自我防范和安全意识,进一步筑牢辖区冬季道路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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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交警提醒:公路不是“晨练场”,切勿在公路上跑步、锻炼。相较于机动车,行人处于相对弱势位置,公路晨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生命只有一次,晨练请远离隐患。(供稿:旬邑县公安局)

责编:张颖

编辑:鄢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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