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女子不如男,巾帼何须让须眉”。田蓉艳同志自2012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政工干部、法官助理,无论在何岗位,她始终以一个法律人的追求要求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岗位中,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了突出成绩。2018年被永寿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2023年被咸阳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连续多年被永寿法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作风务实 认真履职尽责
司法工作也是群众工作。在一个个看似简单的案件背后,牵系着的是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需要:住房、养老、伤残赔偿、精神损害等等。她时刻牢记,在析理辩法之前,要先跨过当事人的心坎,要让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温度。
审判实践中,每遇疑难案件,有的牵涉当事人多、利益冲突复杂、处理历时长,田蓉艳同志总会坚守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勤于思考,用心查找法律法规,积极向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前辈虚心求教,这种实事求是的作风,使她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公道正派的素养、踏实奋进的品质。在受理的一批因门面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因自身发展需要,要求不再履行租赁合同,限被告搬离租赁房屋。通过仔细阅读案卷材料、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这批案件的被告大多是低收入的小商户,如果仅仅以案办案,那这些小商户顿时没有了收入来源,将有可能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安定。
最后,田蓉艳同志通过“背对背”调解法,分别与原、被告讲事实并剖析双方各自的存在的困境,通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一致,原告愿意给被告免费延期3个月时间,待其找到下一处租赁地后再交回房屋。案件无论标的大小,无论案由种类,她在案件中都能充分发挥智慧,辅助法官精准地找到案件切入点和突破口,顺利审结了一批重点案件,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和尊严,全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勇挑重任 展现拼搏本色
“参加工作以来,总是感到本领恐慌。”自在永寿法院参加工作以来,田蓉艳同志深感法律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工作之间存在很大差距。在不同庭室工作期间,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她利用业余时间勤奋学习,刻苦专研,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凭着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了从生手到熟手的转变。
2023年10月根据院内工作需要,田蓉艳同志被调整到综合审判庭参与办理刑事案件。她深感一个案件,也许是当事人的一生,她更加理解自由对被告人的重要意义,工作中更加细致严谨,工作之余,她阅读了大量刑法方面的书籍,努力填补知识空白。每次开庭前,她坚持逐案阅卷,吃透证据材料,及时将阅卷情况和送达事宜与法官沟通;开庭后,她认真梳理案件思路,审慎草拟裁判文书。在参与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期间,认真对数百本卷宗进行梳理,针对犯罪事实涉及的金融系统复杂业务结构,她主动克服一切困难,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深入分析,提炼形成直观易懂的业务流程图。正是这样拼搏奉献、爱岗敬业的精神,让她成为了庭内大家最信赖的“业务能手”,助理们碰到业务难题时第一反应都是“有困难找田姐”。
热心服务 践行为民宗旨
法院的工作不仅在于审理案件,也在于参与社会治理。除了认真参与案件办理,她还积极参与各项普法宣传,反电诈、禁毒、国家安全等多个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中都少不了田蓉艳的身影。她始终认为,如果能让老百姓在日常的普法中多了解一点法律知识,可能就会在未来少一个受害人、少一起案件。
今年以来,田蓉艳利用节假日前往包抓社区,针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重点领域,主动上门为群众进行面对面宣讲,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提高群众防骗意识能力;前往县中心广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国防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顶着炎炎烈日,前往广场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毒品诱惑,共筑禁毒防线,全力营造绿色无毒的良好社会环境。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她前往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群众进一步增强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与县妇联积极联络,以诉源治理为抓手,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建立。生活中,她不忘自己共产党员身份,积极践行共产党员的责任担当,积极参与响应陕西省慈善协会发起的关爱行动,多次主动向慈善机构捐款,希望能通过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他人、回馈社会。
回首司法路,风雨守初心。正是凭着对司法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情谊,不论身处任何岗位,田蓉艳同志始终不惧风雨,勇往直前,她用真情和汗水在朴实的岗位上践行着一心为民、公正司法的铮铮誓言,用勤奋和执着书写着自己的人生。(段晓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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