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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环境分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升环境法制审核水平

为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执法监督管理职责,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今年以来,山阳县环境分局从案件审查机制、法律条款适用性审核、扎实学习巩固法律知识入手,进一步提升环境法制审核水平,确保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强化案件审查机制保障。成立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建立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审查会,重点审查处罚主体、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使用、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基准等是否合法、适当。案审会听取执法大队案情介绍、拟处理意见和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意见,经集体讨论后做出审查决定。

强化法律条款适用审核。由法制宣教股负责对案件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和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幅度等情况进行严把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陕西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请示上级法制审核部门和分局法律顾问,对吃不透的法律条款,做到及时沟通对接,确保法律适用准确。

强化常态化学法用法。法制审核人员做到“法不离手”,手边常备环保法律法规文本,做到心中有数、活学活用。同时,结合执法大队制定印发的《2024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按照年度学法计划目标任务,定期组织执法大队、法制审核人员共同培训学习,交流学法用法心得,为法制审核打牢基础。

下一步,山阳县环境分局将持续规范环境执法工作各个环节,通过审查分离相互监督,实现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为山阳美好生态环境质量保驾护航。(田娇娇)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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