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民政局等部门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村代表等共同参与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市县联动公开听证会,围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问题商讨治理对策。会后,洛南县民政局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随意出具证明文件问题开展集中治理。
7月31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该问题治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先后走访了洛南县5个村、社区,查阅了各村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用印登记册,与村干部进行谈话,了解他们对证明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的方式方法,经过走访调查,目前县域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均已明晰出具证明事项负面清单,并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实现印章专人专管,规范用印登记和审批流程。
“村民到村委会申请出具证明的时候,我们会对照负面清单所列情形,发现属于不应当出具的证明,就耐心做好解释,对于应当出具的证明,我们还会认真核查,确保做到准确规范。”洛南县某村干部说。
下一步,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工作理念,持续巩固检察听证质效,做好检察听证的后半篇文章,聚焦“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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