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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一行来绥德县调研指导工作

2024年8月27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组成人员、省司法厅副厅长师建平一行到绥德县调研指导工作。榆林市司法局局长刘静妮,副局长呼杰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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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先后深入到绥德县革命纪念馆、绥德县非物质遗产陈列馆,张家砭司法所,察看绥德县红色法治文化建设、司法所办公场所、规章制度、人员配置等情况。同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了绥德县司法局在“法律明白人”、法律顾问、社区矫正、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和应诉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法律明白人”是指具有较好法治素质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民。在调研过程中,师建平就“法律明白人”的概念、主要职责以及工作内容等方面与“法律明白人”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鼓励他们积极传播法治理念,通过自身影响力提升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激活基层善治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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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强调,要深化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深化府院、府检工作联动,切实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要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弘扬新时代法治文化。要充分发挥绥德革命老区的历史优势,做好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保护、挖掘和利用工作,深入研究红色法治文化与当代法治理论的融合方式和路径,加强对红色法治文化的宣传和教育,使其在新时期焕发出新的活力。要发挥司法所职能优势,服务基层法治建设。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扎实推进“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准确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前端化解工作,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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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工作结束后,绥德县司法局表示将以此次省厅调研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切实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供稿:绥德县司法局)

责编:杨拴明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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