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汉台公安分局北关派出所在辖区发现一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现场查获烟花爆竹160箱。
经查,谷某将批发来的160箱烟花爆竹存放于不具备存储条件的商行及仓库,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所幸被及时发现并予收缴。
谷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受到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同日,汉台分局兴汉治安办在辖区一民房查获烟花75箱。
经查,该批烟花系当事人张某去年底从外地买回囤积家中,准备春节期间售卖牟利。目前,张某已被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提示: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均需要经过相关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私自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而且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对于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10举报。(供稿:汉台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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