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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交通管理大队:开展文明出行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倡导“拒绝酒驾 安全出行”理念,3月31日,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分别深入辖区黄龙县幼儿园、石堡镇城东社区、白马滩镇石门行政村开展“零酒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按照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巩固深化“零酒驾”创建活动要求,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明确“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乡村)。

黄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深入群众讲解酒驾醉驾的认定标准、处罚标准,安全驾车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组织驾驶员签署《“零酒驾”承诺书》,公布酒驾举报电话;并通过具体案例讲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呼吁创建“零酒驾”单位的职工、驾驶员自觉抵制酒驾醉驾,争当文明交通的示范者、劝导者、践行者和引领者。

下一步,黄龙交警将继续按照“零酒驾”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整治,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的示范引领作用,动员更多社区、企业、居民加入“零酒驾”行动,营造全社会抵制酒驾醉驾、全民拒绝酒驾醉驾的浓厚氛围。(李星)

责编:张颖

编辑: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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