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林业局精心打造、合力共建的“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正式揭牌成立,南郑区委常委、副区长李鹏程、南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文安、南郑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萧健、南郑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清清及各单位负责同志共30余人出席揭牌仪式。
汉中市南郑区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位于南郑区碑坝镇天池子梁,占地面积约50亩,自然环境良好,雨量适宜,易于种植。该修复基地的建成是南郑法检协作、府院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旨在通过司法机关与林业部门的有效合作,融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为一体,集中采取“补植复绿”的专业化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共同维护南郑的绿水青山,对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具有深刻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南郑区副区长李鹏程强调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工作要实现惩罚犯罪广域化,修复模式多样化,修复时限常态化,并从管理好、运用好、结合好、宣传好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郑区检察院检察长郭文安提出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恢复性司法理念,共同打造南郑生态保护的新名片;从单一种植修复向生态修复、普法宣传、警示教育等多种功能转化;创新生态修复和生态保护机制,提升环境保护治理能力和现代化水平。
南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清清指出,要加强与检察机关、林业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林业司法修复基地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行动转化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生动实践;不断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坚决打好青山绿水保卫战。
南郑区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箫健表示,将以基地建成为新起点,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广泛开展“补植复绿”工作,在全区营造“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南郑区法院将以此次林业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成立为契机,不断强化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工作,与检察机关、林业部门形成强大合力,努力推动南郑生态修复恢复性司法实践进入新阶段,让南郑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景更美、人更富。(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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