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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强化社区矫正 预防重新犯罪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规范性的严肃性。近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对洛川县司法局在石头镇、永乡镇司法所举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仪式进行全程监督。

入矫宣告仪式严格按照法定宣告程序进行,洛川县司法局工作人员首先核实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并向其宣读生效裁判文书,宣告社区矫正期限、矫正纪律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管理规定及违反矫正规定的法律后果。新入矫社区矫正对象现场签订社区矫正保证书,并进行矫正宣誓,当场作出服从管理、积极改造的承诺。

宣告仪式结束后,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刑执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初始教育,教育他们要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活动,防止脱漏管或因违反管理规定被收监执行。同时要求他们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遵纪守法、预防重新犯罪,自觉接受社区监督,加倍珍惜改造机会,在改造的道路上严格要求自己,用实际行动赢得社区的认可和尊重,争取早日解矫回归正常生活。

检察机关现场参与社区矫正宣告仪式,有力凝聚检察监督和司法监督合力,把好社区执行的第一关,有助于提升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规范化、严格化。

接下来,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强化对社区矫正执行的检察监督,助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吴朝辉)

责编:张颖

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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