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南阴岭秀,碧障插遥天;愿乘冷风去,直出浮云间;云横秦岭家何在,试登秦岭望秦川;苍龙巍峨三千里,长卷峥嵘展画屏;我问天公何壮美,天公遥指大秦岭;秦岭有多高,傲岸迫九重;秦岭有多重,炎黄千古情!
太白县地处秦岭腹地,县城海拔1543米,为陕西省海拔最高的县城,这里地理位置独特,自然资源丰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在这里显得尤为重要。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深刻认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突出特色,积极作为,依法能动履职,为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中,高度重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相关案件线索,在辖区内发现某厂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山体植被破坏,未能及时修复,存在扬尘、水土流失等危害生态环境问题。
鉴于问题整改难度大、周期长,企业整改投资大,对此,该院组织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多次深入实地调查核实,与企业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研讨整改措施,既要督促及时整改,又不能拔高标准,影响企业生存,最终形成栽种经济植被、防风固沙,在山体下侧以石块铁丝网等筑成过滤水坝的整改方案,防止雨后泥水下行淤积河道。通过联合职能部门共同向该企业提出整改要求,经过两个月的整改,绿色植被已经基本覆盖,其他设施也基本完成,整改基本到位。
办理过程中,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没有简单的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而是立足实际,与职能部门同向发力直面问题,帮助企业及时整改,形成了保护秦岭生态合力。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强化工作协作,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秦岭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东星 蹇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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