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守护宁静和谐美丽秦岭,7月6日,宁陕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尹礼君带领相关审判业务庭室负责人到广货街镇蒿沟村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讲活动。
宣讲活动对象以村组干部、生态护林员和当地群众为主,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普法宣传片、面对面咨询解答等形式,用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向现场干部群众讲解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共建美好家园。
宣传活动是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增强了当地干部群众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学习了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积极引导辖区群众争做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共同守护好秦岭这一片蓝天碧水净土。(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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