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乡村振兴

米脂县杨家沟镇:红色领航绘就新蓝图 产业振兴助推新发展

米脂县杨家沟镇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红色领航”推动文化振兴,以“红色项目”刷新村庄“颜值”,以“产业发展”筑牢治理根基,有力带动农民增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IMG_257

正是初夏好时节,米脂县杨家沟镇一片绿意葱茏。在杨家沟村的曙光实训基地,54岁的农民赵利兴正在忙着打扫卫生。该基地原是闲置多年的杨家沟豫章小学旧址,2022年初,杨家沟村通过引进榆林旅投将其盘活改造为曙光实训基地。基地每年为村集体交纳租赁费10万元,吸纳就业12人。农民赵利兴开心地说:“自从去年这个基地开了以后,我就在这打工,一个月挣2000多元,主要就是负责打扫这个大院子的卫生,客人多的时候打扫餐厅卫生。在家门口打工,我觉得挺好,每个月都能挣点零花钱。”

走进杨家沟村,一处处革命旧址、一座座窑洞四合院尽收眼底,宽阔整洁的道路、修葺一新的窑洞,将这个不足9平方公里的村子“扮”得越发靓丽。杨家沟镇杨家沟村书记李永林说:“杨家沟村有着非常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禀赋,我们依托于杨家沟革命纪念馆这一得天独厚的红色文化资源,坚持红色领航,传承弘扬红色基因,将红色资源转化为红培、红旅优势,着力红色文化振兴。”

据了解,2020年以来,杨家沟村先后引进资金2.97亿元致力于将杨家沟打造成国家AAAA级红色文化旅游景区,目前申报4A景区的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推进。2021年底,杨家沟红色文化科技产业园项目也顺利动工开建,将建成以干部培训学院为主,“产学研”为一体的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同时杨家沟村未来乡村研学基地和国防教育基地也在筹建当中。

目前,杨家沟镇红色文化旅游业、传统种植养殖业、特色采摘园等都已初具规模,乡村治理初具成效。下一步,杨家沟镇将继续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立足乡村振兴“文化+”定位,以打造4A级景区、打造“大杨家沟”为目标,全力打造陕北红色文化重要旅游目的地,与榆林旅投合作发展旅游服务业。杨家沟镇在推进“红色领航”的同时,还特别注重产业发展。

在米脂县杨家沟镇岳岔村的大棚里,一颗颗红彤彤的樱桃点缀在绿叶之间。而在蔬菜大棚基地里,人们正忙着采摘玉米、辣椒。上市的蔬菜主要销往全县各镇及县城内的各大超市及蔬菜店。因为村中多为老年劳动力,所以大棚被租了出去,并为村上提供就业岗位15个。农民李海深告诉记者,他今年71岁了,外出打工人家都嫌年龄大不接收。大棚建起以后,不管是施肥、浇水、锄草,还是周边的绿化,他和村里好多人都来打工挣点零花钱。大棚蔬菜和樱桃产销两旺的发展,不仅丰富了周边群众的“菜篮子”,鼓起了群众的“钱袋子”,也为集体经济带来了一定的收入。

杨家沟镇岳家岔村第一书记王国华说:“我们岳家岔村坚持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各项工作的主要抓手,突出支部引领产业发展作用,抢抓杨家沟红色革命旅游门户区建设机遇,积极推进农村“三变改革”,采取“支部+企业+农户”发展模式,累计引进资金260余万元,引进15座现代化大棚和5座山地日光温棚,用于发展现代生态休闲采摘园和绿色生态果蔬种植项目,每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带来近10万元的收入。”这仅是岳家岔村引领多元富民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岳家岔村坚持“抓种植保口粮、抓养殖保收入、抓特色产业保就业”的产业发展规划,确立了以生猪养殖为主导,小杂粮、核桃、苹果、中药材为支撑的种养结合、有机循环生态产业格局。全村规模化生猪养殖场19家,生猪存栏量达3800头,年出栏约5000头,年产值1800万元。900余亩核桃年产值约20万元。2022年,全村人均纯收入13500余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余元。乡村振兴,产业先行。

近年来,杨家沟镇坚持以农为本,绿色发展,合力发展种养殖业,形成“点线面环圈”绿色田园风光。全镇现拥有300余亩谷子基地和400余亩山地苹果种植园,引进种植面积240亩的新品种“绥薯一号”、30余亩的乔化樱桃采摘观光园。寺沟亨亨黑毛土猪、佳米驴养殖、湖羊等绿色养殖业蓬勃发展,实现了年年分红,寺沟自然村户均累计分红达2.5万元,不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米脂县副县长、杨家沟镇党委书记常志雄说:“杨家沟镇党委、政府按照米脂县委指示,进一步用好红色资源,全面推进赓续红色血脉和全域推进黄土高原生态治理的两个《意见》要求,依托杨家沟镇得天独厚的红色文化资源禀赋,构建“大杨家沟”理念,确立了“红色领航,绿色发展,多产联动”的新发展思路,构建以杨家沟红色旅游景区为核心,红色旅游专线为纽带,红色旅游景区、镇核心服务区及现代农业区为三个中心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的“一核心一纽带三点一面”的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供稿:米脂县杨家沟镇)

责编:刘朋涛

编辑:肖雅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