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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人民检察院: 磨“反诈利剑” 筑安全防线

近年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多举措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努力筑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维护好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网络秩序安全。

强化组织学习,提升思想认识。电信网络诈骗“套路”不断翻新,花样方式防不胜防,针对这一形势,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强化组织学习,组织干警集中学习办理电信网络诈案件相关理论知识和上级指示精神,并积极参与上级院组织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办理业务培训,利用中检网向名家教授学习,外出向兄弟单位学习办案经验,在办理刘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组织办案检察官、公安办案人员赴办理此类案件经验丰富的县区检察院学习取经。通过多种方式、形式的学习,理清了该类犯罪的特点,把准了审查方向,同时也更加明确了打击该类犯罪之迫切和必要,进一步提升了思想认识。

强化审查研判,细化工作举措。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团伙作案的特点,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细化贯彻落实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举措。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电信网络诈骗预防和打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实做细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认罪认罚、追赃挽损工作。同时,紧扣电信诈骗案件特点,培育典型案例,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促进溯源治理。近三年办理与电信网络诈骗相关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诈骗案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7件30人,对涉案数额大,社会危险性高的犯罪嫌疑人严厉打击,批准逮捕11件20人,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同时依照宽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当宽则宽,对一些社会危险性小,在整个诈骗链条上属于末端,起次要作用,获利小,初犯偶犯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1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件24人,起诉11件23人,对一名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以上,在捕诉环节追赃挽损30余万元。

强化检察担当,加强协作配合。在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件时,太白县人民检察院不断贯彻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理念,密切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够立得稳,诉得住,判得了。随着“断卡”行动的深入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占比大幅上升,近三年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同堂培训,就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取证标准、犯罪行为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与公安、法院进行研讨交流,达成共识,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办案质效。另外对于犯罪团伙、涉案人数众多等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开展提前介入侦查工作,依托侦查与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机关整理归纳案件疑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出切实有效的提前介入侦查意见,引导督促侦查取证及时高效落实。

强化法治宣传,筑牢反诈防线。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延伸法律宣传触角,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筑牢反诈防线。积极通过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广场宣讲等方式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切实营造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法治氛围。不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实的感受到案件背后的深刻教训。带着案例下乡,进村进社向人民群众讲述电信网络诈骗背后的故事,剖析诈骗手段,讲述被害人被骗后的痛苦和犯罪分子落网后承担的法律后果,叮嘱群众百姓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隐私,切勿贪图小利,落入诈骗圈套,或贩卡卖卡走上犯罪道路。注重出庭公诉的警示教育工作。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基层县区多是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呈现,从量刑上来说属于轻型犯,这些罪犯服刑时间不长,所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对出庭公诉的每一起案件,在庭上对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引导,一方面为了能够认罪伏法,另一方面为了让被告人刑满后,能够以自己为例,劝阻身边的人谨防电信诈骗,做一名反诈卫士,以此扩大宣传效果。

近三年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预防电信诈骗上街下乡各类宣传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反诈防骗宣传信息、案件通报等,形成全社会警觉,营造“全民反诈”的良好氛围。(杨佐军)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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