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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检察院:“蓝朋友”化身“蓝老师”!

“检察官老师,今天我学到了好多法律知识,我要把学到的法律知识告诉我身边的小伙伴,告诉大家不能欺负比我们小的同学,也要告诉大家被高年级同学威胁了也可以向老师、家长寻求帮助。”

丹桂飘香少年归,愉悦的暑假已经结束了,同学们也迎来了新学期,9月14日下午,在新建路小学四年级的课堂里,不时传出阵阵掌声和笑声,该校法治副校长、凤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潘永刚为同学们上了一节“孩子,一定要远离违法犯罪”沉浸式法治培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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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授课中,潘老师改变了以往简单说教的形式,创新互动法治体验,从“同学们,你们理解的什么是犯罪”的提问入手,以问答的方式生动解答了什么是不良行为,什么是违法犯罪,并告诉同学们如何保护自己。同学们都认真听讲、积极发言,一只只小手争先恐后,一句句童声穿越心扉,通俗易懂的见解,营造了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极大地提高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为了让学生更好的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会保护自己,检察干警在课堂上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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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潘老师在授课结束时语重心长的说,他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做到崇法、明辨、修德,将法治精神入于心、正于身、践于行,把法治思维融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中,在新学期将法治的种子根植于心,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最后,潘老师鼓励大家“同学们,未来属于你们,希望你们努力学习,健康成长,将来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美好愿望。”

下一步,凤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常态化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加强与学校的交流与合作,助力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徐勇娟)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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