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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樊国强同志为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11月28日,乾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决定:任命樊国强同志任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会上,樊国强同志作供职发言,表示将认真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团结带领法院一班人,牢固树立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恪守法治的价值追求、心系人民的公仆情怀,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乾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努力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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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国强表示,要深学笃用伟大思想,坚定政治站位高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紧围绕省高院“1281”工作思路,聚焦“单项争第一,整体创一流”的工作要求,以市中院确定的“七项重点工作”为提升审判质效的抓手,扎实履职,开拓创新,凝心聚力投身新时代司法事业,矢志不渝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要立足全县发展大局谋划推进法院工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力促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接受监督服务人民,永葆清正廉洁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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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投票表决,全票通过任命樊国强同志为乾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会文向樊国强同志颁发任命书。

樊国强同志接受任命并向宪法庄严宣誓。(李筱瑢)

责编:朱刚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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