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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新民镇:用好身边“活教材” 敲响身边“廉洁钟”

“张某某身为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履职不力……经镇党委决定,给予张某某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近日,彬州市新民镇纪委书记带领纪检干部,到东新村宣读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公开向村上的全体党员宣布的我的处分决定,对我触动很大,我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了处理,为我敲响了警钟,我一定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东新村违纪干部张某某在参加完警示教育大会后有感而发。

今年以来,为深化警示教育成效,新民镇纪委坚持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改”和“治”的意识,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贯通案件查办全过程。通过到村级党支部召开集中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受处分人员现场表态和党支部书记,以点带面、以上率下最大程度释放警示教育效果;同时,利用好《彬州市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警示录》,用身边“活教材”为身边人上好警示教育课,为全镇党员干部敲响警钟,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为今年以来,新民镇纪委已在18个村级党组织开展18次处分决定公开宣布工作,受教育人数达3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身边的典型案例更有代入感,对于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触动也最直接。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警示教育大会,主要目的是通过‘宣读决定+以案明纪+自我批评+剖析表态’的方式让处分决定由一张纸变成以案明纪、洗涤灵魂的‘活教材’,达到教育、警示、震慑和以案促改的综合效果。”彬州市新民镇纪委书记在警示教育大会上表示。(供稿:彬州市新民镇纪委 赵婧)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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