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吴堡县人民法院岔上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
2012年9月,张生喜向李顺明借款14万元,2014年1月,张生喜再次向李顺明借款2万元。借款后,李顺明多次向张生喜催要借款,要求其偿还借款本息,但张生喜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原告,拒不偿还借款本息。李顺明认为,张生喜逾期不偿还借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为切实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多次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因案涉纠纷积怨已久,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在耐心听取双方诉说后,找准矛盾症结点,通过细致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后,双方当事人愿意坐下来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积极讲法律、说情理和双方反复磋商后,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庭和解,并约定以后不再因为此事产生纠纷。
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捷径,民间纠纷千头万绪,调解有法有据,你让一点我让一点,美好生活到永远。(牛鹏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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