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王某将一面印有“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法官”的锦旗送到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武乡中心法庭庭长王一凡手中,表达对承办法官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感激之情。
这是一起发生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原告王某在修建房屋时被邻居李某多次阻挠,李某认为王某修建房屋占用的土地其承包经营权应归自己所有,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经镇村调委会多次调解,双方仍口角纷争不断,导致原告修建房屋一事搁置。原告王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某停止侵害。
武乡中心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是邻里纠纷,如处理不好,可能影响到将来双方关系融洽度,秉承审慎处理的原则,办案法官认真查阅案卷,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进行联系沟通,得知被告李某多次阻拦原告王某修建房屋,是因为李某认为王某修房所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属于自己所有,原、被告双方对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政策不熟悉、不了解,从而产生纠纷。
找到了双方矛盾的症结所在,王一凡庭长便联系村、镇负责人、镇综治办工作人员和了解相关土地政策的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矛盾调处小组”,组织小组成员到实地勘查,并从法理、政策、情理角度出发,耐心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数次调解失败后,办案法官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李某停止对原告名下土地的侵害。(刘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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