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刑罚执行严肃性,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第一课”,近日,石泉法院刑庭庭长向东应邀参与了石泉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石泉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对,告知了享有的权利、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石泉法院刑庭庭长向东向7名社区矫正对象宣读了裁判文书及执行通知书,宣告了社区矫正期限。随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宣誓。
石泉法院刑庭庭长要求矫正对象要深刻反思到自己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珍惜法律给予的宽大处理、改过自新的机会,认真反思,真心悔改。要认清身份,摆正位置,积极主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增强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感恩意识,积极学法和参加公益活动。同时,通过身边的矫正对象被撤销缓刑的真实案例,教育矫正对象要吸取教训,认真改造。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不珍惜机会,再次违法犯罪或者违反监管规定,将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最后,鼓励矫正对象要树立信心、认真改造,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公民,用实际行动感恩社会,回报社会,融入社会。
近年来,石泉法院常态化参与社区矫正宣告工作,为矫正对象上好入矫“第一课”,确保矫正对象顺利入矫、完成身份转换,并强化其服刑在矫意识。同时,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相互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为平安石泉建设贡献法院力量。(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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