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支持起诉检察案件办理过程的公开度、透明度,切实以检察履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企业与劳务者薪资纠纷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
案情回顾
王某某、张某某等9人在2022年在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提供劳动,自2023年1月起企业因经营困难,造成该9人工资、加班费拖延支付。2024年5月31日王某某等人向太白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经审查符合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民事支持起诉受理条件,太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予以受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公司负责人积极与太白县人民检察院取得联系,陈述当前经营困境,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在6月3日、6月7日及时支付部分人员工资。
诉前调解
检察机关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决定在诉前开展矛盾化解,认真听取各方陈述,向各当事人分别进行释法说理,引导双方自愿和解,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利益平衡点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优解”。最后在查明事实真相,明析法律责任的基础上,邀请当事人、人社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等召开公开听证会,协同参与矛盾化解,提高办案质效。
听证情况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工作职能及案件基本情况,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效果及纠纷化解方案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双方当事人也充分发表了各自的观点并提出诉求。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开展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通过公开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同意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进行和解,考虑到该企业运营确实存在困难,一次性支付欠薪加剧企业困境,检察机关提出由涉案企业分期支付拖欠王某某等人的工资及加班费,其他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司法效率,节省司法资源,以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时也为困难企业继续发展提供了保障。今后,太白县检察院将充分能动履职,采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的模式,化解当事人矛盾,减轻当事人诉讼负累,以便捷方式最大程度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任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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