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围绕就业、食药、社保等民生热点以及劳动者、消费者、妇女等重点人群,聚焦一个地区、一类人群、一个行业等突出问题,重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运用法治“力度”切实提升民生“温度”。
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省市院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工作理念,聚焦群众“所盼、所需、所求”,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为民“排忧、解难、纾困”,以实际行动做实“检护民生”。
精准对接群众所盼,多点发力为民排忧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开展了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专项监督整治,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300多家外卖餐饮商户公示食品量化分级信息、完成60名外卖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开展生鲜灯使用、消毒餐具等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6所学校完成卫生整改,24户商户禁用生鲜灯,3户消毒餐具配送企业完成整改。
保障校园学生安全。开展农村营养餐配送、校园周边五毛小零食、小饭桌等专项监督治理,制发检察建议3份,督促2户配送企业规范食品配送、留样管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10多个品牌小零食全部下架,3家小饭桌完成卫生安全整改。开展校园周边安全治理专项监督整治,向县公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完成28所中小学校门前减速带更换、维修、加固,设置、修补交通信号标识36处。
保障残疾人脚底下的安全。针对小黄车占用盲道问题,向城市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重新规划小黄车停放站点320余处。针对商超、银行、社保大厦等窗口单位,未设置无障碍通道或者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向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新修无障碍、改造无障碍通道12处。
主动服务群众所需,立足职能为民解难
综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打、防、管、控一体推进,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办理的白某某等5人、苏某某、杨某某等7人养老诈骗案,4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微信公众号发布反诈宣传56期,制作微视频、微动漫等23期,线下集中宣传18场次。
关护罪错未成年人成长。与县教体局、妇联、团县委、关工委等制定《关于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实施意见》,成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聘请20名心理教育专业人士担任家庭教育导师。建立家庭教育导师与罪错未成年人一对一长期帮扶机制,开展结对帮扶9人,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6件,帮助3名罪错未成年人重回校园。
精准救助帮扶困难群体。主动融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加强与妇联、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融合。救助各类贫困人群55人,发放救助金77.5万元。通过司法救助落实刑事被害人刘某某女儿5万元手术费,帮助吕某某走出因儿子精神障碍杀害其父的心理和生活困境。
全力解决群众所求,主动履职为民纾困
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进检察“双进”,构建“1+5+N”检察服务模式,以一个中心、五大网络和86个村级联系点,推动检察服务全覆盖。为镇村提供法律咨询36件次,配合镇村化解矛盾28件。联合常兴镇促成曹某故意伤害正当防卫案双方当事人和解。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刘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办理,联合县劳动监察部门在全县在建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专项整治,构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14个,督促8个项目存储保证金380万元。联合8部门制定民事支持起诉意见,支持16名农民工起诉维权讨薪48万元。
助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设立驻猕猴桃产业园区检察官办公室、知识产权联系点,与5部门建立一体化保护机制,制定服务保障产业健康发展18条措施。起诉恶意砍伐猕猴桃树,利用收购、存储、网销实施诈骗等犯罪10案22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办理滥用眉县猕猴桃地理标志产品标识公益诉讼案件3件。开展猕猴桃地理标志保护专题调研,调研成果被市委政法委评为2023年度优秀调研成果。(高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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