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有“活化石”“活文物”的美誉,是城市绿化、乡村美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自然和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科学和历史观赏价值。古树名木的损毁灭失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如不进行科学保护,这些宝贵自然遗产将面临严重破坏。近日,合阳县人民检察院与县自然资源局成立巡查组,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巡查组通过走访县域内多个乡镇,实地调查了解古树名木生存现状和保护管理情况,发现辖区内存在部分古树挂牌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保护管理具体措施方法缺失、古树群落区域范围不明确、古树下堆放垃圾杂物等现象,不仅影响古树的正常生长,还存在火灾等隐患。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组采取设置支撑架、保护栏等有力措施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下一步,合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保护古树名木方面积极稳妥探索实践,协同各职能部门持续推进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活动,实现以点带面,让百年古树重新焕发生机。(郭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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