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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法院:以法之名 守护绿水青山

2024年8月15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环境治理的新风尚,临渭区法院组织干警在沋河国家湿地公园开展生态日宣传活动。

沋河国家湿地公园虫鸣鸟叫,绿水潺潺,在风景秀丽的景区内,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讲述典型案例等形式,向群众普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及设立“全国生态日”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群众积极参与自然环境保护,严守法律底线。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临渭法院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路径,以司法之力护航绿水青山,为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贡献法院力量。(杨潇)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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