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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人民法院:倾情调解化心结 法护“幼苗”助成长

8月19日,汉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当事人在案结事了后,专程向承办法官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原告张美(化名)与被告李俊(化名)婚后感情尚好,并生育了子女,不久后张美为减轻家庭负担外出务工,自此双方聚少离多,矛盾逐渐累积、感情日渐淡化。张美遂将李俊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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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了解到原、被告都有离婚意愿,争议焦点主要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遂对双方进行“法律+心理疏导”。在初步缓和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后,法官耐心地释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双方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从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坐下来平心静气地协商抚养事宜。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和平签订了离婚协议,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虽然离婚了,但对孩子的爱一分也不会减少,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子女未来的成长。(李欢)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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