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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也讲先礼后兵!紫阳法官讲拒不执行的后果

银行账户明明有钱,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2022年3月,西安市雁塔区肖某通过挂靠陕西某建设公司中标紫阳县某段防洪工程,建设堤防2056.52米。2022年3月,陕西某建设公司与发包方紫阳县某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签署《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价款为8224427.03 元,采取固定综合单价方式计价。

2022年3月,汉中市南郑县刘某从肖某手中转包该工程,3月20日,刘某安排人员、物料进场施工,至2023年7月完成案涉全部工程,2023年12月完成质量验收。刘某与肖某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故刘某诉至紫阳县人民法院。2024年7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肖某自愿向刘某支付剩余工程款1115523元,此款于2024年8月4日前支付600000元,于2024年10月31日前支付515523元。到约定履行期限后,肖某并未按期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刘某向紫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肖某支付工程款60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询发现,该案在诉中已经进行了财产保全,被执行人肖某被冻结的账户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肖某,告知其如果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法院将强制扣划已经冻结的金融账户存款并兑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将会对肖某个人征信造成一定的影响,对其生活产生不便。

然而,肖某不为所动,执行法官便依法将其银行账户中的足额存款强制扣划至法院“一案一账户”,并将此案款兑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此案件顺利执结。

法院在采取冻结、扣划措施后,在银行会留下不良征信记录,个人征信将因此受损且修复期间很长。如果继续不履行义务,将会被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可能被人民法院拘留、罚款等,情节严重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康丹、刘浩)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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