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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法院 :一次有效执行之多年借款“秒偿还”

近日,神木市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合法权益,展现了司法执行的高效与力度。

时间回溯至2012年6月8日,被执行人冯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人张某借款4万元,并立下借据,同时,被执行人杨某作为担保人,自愿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然而,借款到期后,冯某仅偿还了1万元,剩余款项久拖不决,迫使张某不得不诉诸法律。经神木市法院审理,判决冯某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杨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判决生效后,多年来,二被执行人并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面对二被执行人多年来的不作为,张某忍无可忍,于今年将案件转入执行程序。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的执行干警迅速行动,依法向被执行人冯某及担保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要求二人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并明确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对二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限制了二人的资金流动。

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近日案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一方面,通过银行账户扣划,成功从借款人冯某账户中扣划了9500元;另一方面,由于担保人杨某在做生意,其因账户冻结影响正常商业活动,便主动与执行干警联系,表达了积极解决问题的意愿。眼看案件有了突破口,执行干警抓住机会组织双方调解,最终担保人杨某主动偿还15000元,借款人冯某除了账户中扣划的9500元外还偿还6000元,该案圆满执结。

神木市法院快执团队探索推行“一次有效执行”工作模式,通过对各个案件“对症下药”采取措施,从而达到一次执行就能结案的目的。今后,神木市法院将继续以实际行动,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每一份判决都掷地有声,让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切实保障!(刘桃)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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