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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检察院: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保障刑事办案质效

近年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在司法办案中采取多种措施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了侦查机关依法、有效追诉犯罪,保障了刑事案件的高质量办理。

案件管理流程监控全面发力。坚持“每案必监督”原则,逐案筛查是否存在监督点。检察官办案时对照侦查活动监督事项,重点围绕非法证据、强制措施羁押期限、办案期限等事项进行监督。刑事检察部门今年针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取保候审未按期解除、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未在规定期限内移送、证据移送不全等违法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公安机关全部整改到位。

侦协办充分发挥职能。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协作办公室作用,定期与办案民警沟通交流,逐案查阅案卷、查看办案台账、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该院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在讨论案情中发现了苏某、杜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两条立案监督案件线索,经过进一步排查核实相关情况,发现确实存在相关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立即与办案民警联系,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后向公安机关发出了立案通知书,公安机关在接到立案通知书后立即开展立案工作,并将立案结果告知该院。

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升案件质效。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仔细审查讯问笔录、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视听资料等证据,结合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排除非法证据。该院在办理一审查逮捕案件时,发现公安机关未移送全部证据,将定罪的关键证据——被害人询问笔录没有随案一并移送,检察官立即联系办案民警,询问相关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办案民警立即纠正其违法行为。

运用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利用全国统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对公安机关处警、受案、立案、撤案、采取和变更强制措施、扣押财物的强制侦查措施、提请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全流程数据进行比对分析,与检察机关不捕、不诉、退回补充侦查等数据进行碰撞,对监督线索进行挖掘,发现偏离正常情况的问题,逐项梳理,从中发现违法线索,开展监督。该院刑事部门已运用法律监督模型9个,通过数据碰撞,发现多个监督线索,将线索进一步进行研判分流,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事项成案3件。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该院筛查出了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未按时移送、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回复超期等违法事项,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将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不断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工作,既要把监督做实,又要把案件办好,持续推动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全面充分发展,把好案件质量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李昕)

责编:张颖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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