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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法院:三次起诉,终于离婚了……

“这里条件差,以后你要照顾好自己,两个娃我会照顾好,你放心。”这天,英子终于与老陈告别了22年的婚姻。

“卷宗带了吗?”旬阳市法院棕溪法庭刘法官问道。前一日,法官助理小喻向刘法官反馈,这起离婚案件比较特殊,之前到老陈工作的屠宰场调解了一次,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于是今天刘法官想再次去现场做第二次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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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去屠宰场。”2021年,英子以和老陈分居八年之久为由起诉离婚,因英子未提供证据,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分居八年的时间里,老陈身体欠佳,打工四处碰壁,只能靠务农为生。两个孩子上学的费用,全靠英子一人打工挣钱承担。面对生活的重负,英子曾向“天平驿站”网格员寻求帮助,请求让老陈共同承担起生活的重负,但经劝说无果。

2022年,女儿考上大学需支付高额学费,英子找到老陈,老陈称英子八年未和他一起生活所以不想出一分钱。英子为了两个孩子上学,只得租住在他人地下室10余平方米的房屋,贷款供孩子上学。第二次起诉要求与老陈离婚时,老陈未到庭,法庭无法查明案情,判决不准离婚。

回想起这七八年的生活,英子说:“孩子要上学,老陈又不支付家庭生活费和孩子抚养费,我一个人挣钱养家糊口,日子真难过啊!”

“办法总比困难多,你要相信法律。”法官劝解道,“这是你第三次起诉离婚,又没有证据,我们只能再次见老陈,看看他的态度,能否通过协商解决。”

法庭一行人来到老陈务工的屠宰场见到了老陈,“我们已经七八年没有在一起生活了,不想离婚的根本原因是担心英子把儿子带走,我后继无人。我现在重病在身,儿子还在上学,在这个屠宰场上班每个月也只能挣自己的生活费,无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英子的贷款我也没有能力偿还,考虑到这些,我才不同意离婚。”

了解到老陈心里真实想法后,英子说:“老陈你也知道,我们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我自愿承担两个孩子抚养费,贷款我一个人还,只要你能照顾好自己就行。”看到老陈逐渐有了调解意向,法官做了长达2个小时的调解工作,最终老陈经深思熟虑同意离婚。(刘强)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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