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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法院:法情相融,一场特殊的刑事“家访”

在法与情的较量中,法总是以铁面无私的形象存在,然而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指引下,法的温情化也日益凸显。2月11日,平利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实地走访了解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家庭情况,为下一步案件审理明确办理思路,以求精准彰显刑罚教育挽救思想。

案情简介:按公诉机关指控,小军(化名)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期间,进入商店盗窃财物。被告人小军到案后,退还了全部涉案物品,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庭前走访: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迅速展开庭前准备工作,详细审查案件相关证据材料,梳理案情细节,明确审理思路。通过阅卷发现,被告人小军经鉴定,作案时精神发育迟滞。为进一步核实小军的实际情况,了解其社会关系与悔罪表现,承办法官遂来到小军家中,通过与家属面对面交流,得知小军家庭经济困难,其奶奶与母亲长年患病,家庭主要依靠小军父亲务工维持生计。承办法官还实地走访了当地村委会和部分村民,听取了意见建议,以便综合判断被告人的犯罪心理、主观恶性,更好地掌握裁判尺度。

法官寄语:司法威严不失温情,争议裁判更需人文底色。刑事案件的审理对被告人家庭的影响尤其巨大,通过对被告人进行家访,了解其成长的家庭背景、社会环境以及犯罪的主客观原因,准确掌握被告人犯罪前后的思想状况,能为依法办案、正确定罪量刑提供翔实的资料和有力的支撑。同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作为刑事案件审理的重要原则,也为教育、感化、挽救被告人奠定基础,从而真正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以上人名为化名)(通讯员:郝育、王珺玥)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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