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按照省高院关于开展全省第三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复审工作的安排部署,商洛中院副院长陈彩喜、西安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朱筱滢、商洛镇安县法院副院长杨博、省法院干部史凌云一行四人到石泉法院柳城法庭,对申报的“达标法庭”开展复审工作。安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康波,民一庭庭长王桥花,石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副院长周发国等人陪同。
复审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柳城人民法庭业务用房、外观标识、功能设施配置以及城关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相关情况,全面了解柳城人民法庭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随后,复审组对照《全省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明细表》,现场逐项查阅了法庭“两化”建设台账资料。经认真视察考核,复审组对柳城人民法庭与城关镇政府在资源共享方面实现深度融合的法庭工作特色予以高度评价,同时对柳城人民法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示范法庭”创建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石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晓安向复审组一行表示欢迎和感谢,同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石泉法院将以此次复审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工作职能,继续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持续加大巡回办案力度,以更高质量和更高要求推进人民法庭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郭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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