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在全国执行指挥平台上收到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的协助拘留事项委托,在接到委托后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快速反应、精准出击,协助前锋区法院成功拘留一名被执行人。
据了解,该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李某拒不配合前锋区法院工作。就在案件陷入僵局之时,前锋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在神木出现,为有效抓住执行时机,前锋区法院执行局立即与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并赶往神木。
4月19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局召集精兵强将和前锋区法院执行干警来到李某住处后,执行干警向其释法明理,但李某依然我行我素,不为所动。
见此情况,执行干警便将其拘传至神木市法院执行局。最终,因被执行人李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决定对李某拘留15日。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始终秉持“全国法院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全力做好兄弟法院的委托、协助执行等工作,与兄弟法院一道合力破解执行难题。(雷晓妍 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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