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薛凡手机上响起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据可靠线索,有人正在变卖法院查封的财产,情况比较紧急,明日一早就出发。”
路某某与张某某、汉中某酒店公司、凤县某矿业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张某某偿还原告路某某借款800万元;被告汉中某酒店公司、凤县某矿业公司对被告张某某应归还的借款本息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上述三被告逾期未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偿还义务,原告路某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汉中市汉台区法院立案执行后,先后查封了被告张某某在凤县投资经营的某矿业公司矿厂内的矿石和矿粉,并张贴了查封公告,告知了该矿业公司相关负责人未经该院同意,不得私自转移、处置上述查封财产的法律规定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执行法官得知矿区负责人私自变卖被查封的矿石和矿粉线索后,执行局紧急抽调2名法官、2名书记员、4名法警组建外勤团队,执行局局长薛凡亲自带队于周六清晨赶赴凤县该矿区。到达矿区后,立即拘传该矿区实际控制人张某某、负责人郭某某到场,并调查询问已出厂的两车矿粉去向。开始郭某某拒不交代两车矿粉去向,在该院再次告知其私自变卖行为相应的法律后果后,郭某某才交代矿粉已卖往河南灵宝市豫灵镇。薛凡遂火速带领外勤团队跨越千里追击赶往河南灵宝市,于周六下午七点多赶到了灵宝市豫灵镇买受人家里。
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办案人员,该矿区负责人郭某某和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承诺用已出售的6车矿石和矿粉所得款项于本月17日前先向申请人支付35万元,并主动以个人名义自愿为付款提供担保。至此,这一跨越千里的追踪执行行动取得了重大进展。申请人看到即将兑现的真金白银后,对该院及时出击、跨越千里、追踪执行的务实作风表示由衷的敬意。
下一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将以“三秦锐士2023˙促公正、提效率、惠民生”系列执行行动为契机和抓手,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和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志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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