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一起长达十年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的“急难愁盼”。
李某与唐某某于2014年签订借用合同,约定唐某某租用李某的院场,用于搭建厂房;李某要求使用院场时,唐某某应当无条件腾空归还。后李某因使用该院场,要求唐某某按约定腾空归还院场,唐某某拒绝,双方为此纠纷不断,期间虽经当地镇、社区等基层组织进行了多次协调,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2022年,李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限唐某某自判决生效后三日内腾空院场并退还给李某,但唐某某未履行,李某某于2023年3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南郑法院执行局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深入租赁院场实地勘察了解案件详情,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制定了腾空并退还院场执行方案。执行局出动执行干警7人,周密部署,在村镇和社区干部及证人的见证下,依法强制打开被执行人唐某某上锁的门,将院场内物品清点运出,成功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某交付案涉院场土地,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双方当事人近十余年土地租赁纠纷的执结,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的坚定决心,维护正义公平、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感,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樊 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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