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在永寿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内,永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翔宇对一起工程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审理。
据悉,2020年9月至2021年初,原告王某某一直从事被告河南省某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工程完工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支付工程劳务费,被告一直拖延未付。王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未结工程款项。
受理该案后,李翔宇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得知此事已困扰当事人多年,不得已才诉讼至法院寻求帮助。为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李院长详细了解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及被告经营状况,为案件的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庭审中,李院长得知被告公司是因合伙人之间出现矛盾纠纷,无法支付拖欠工程劳务费,便以调和被告公司合伙人矛盾纠纷为切口,帮助被告公司化解矛盾,以期合伙人能达成统一意见并尽快支付原告工程劳务费。
群众利益无小事,与法律关系复杂的民事案件和标的额动辄上千万的金融纠纷相比,劳务合同纠纷看似很小,但这类纠纷背后却与群众的“薪事”息息相关,关乎着群众的切身利益。
永寿法院将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在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注重对被告释法说理和教育引导,同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和丰富执行举措,努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切实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全力解决老百姓的“薪”事。(供稿:永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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