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眉县教体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对4所学校、幼儿园“校园餐”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眉县职教中心、城关二中、第五小学、第三幼儿园等校(园)食堂餐厅,重点围绕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制作流程、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粗加工操作不合理、工作人员着装不规范、散装食品标签未及时更换等问题,现场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检查组要求学校要认真履行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供餐全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下一步,眉县教体局将继续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抓好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肖红涛)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