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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州市司法局新民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3月27日,彬州市司法局新民司法所组织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切实维护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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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组织学习了《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通报了秦在矫下载使用情况,对未按要求及时下载的矫正对象进行口头警告,同时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宣告,告知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遵守的监管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为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把好入矫“第一关”,上好入矫“第一课”,最大程度的“矫其行、正其心”。

新民司法所所长田鹏强调,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私自离开,每天坚持微信和钉钉打卡,严禁接触对自己矫正不利的人,远离事非,不得擅自进入特定场所。确保手机畅通接受信息化核查。

一直以来,彬州市新民司法所坚持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无脱管漏管现象,有力保障了镇域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严格执法、温情执法,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同时,对生产生活中有困难的矫正对象对接有关部门进行帮扶。

建立一人一档精准化管理模式。对矫正对象进行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帮助矫正对象提高法律意识,为其重新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创新举措,弥补监管盲区。在建立“新民司法所社区矫正微信监管群”的基础上,启用“新民司法所社区矫正监管钉钉群”,弥补微信定位打卡存在虚拟定位的不足,同时实行人脸识别签到,确保监管技术手段真实、可靠。

多彩活动,促进矫正对象融入社会。定期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以案释法”普及法律常识,提升矫正对象法律素养,督促其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多样化的公益活动:普法宣传、以身释法、绿化植株护理、清扫街道广场、文明城市创建等,让矫正对象在参加活动的过程中认知自己的社会责任。(供稿:彬州市司法局新民司法所)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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