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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人民法院:田间地头化纠纷 司法为民暖心田

近日,永寿县人民法院常宁法庭受理了一起农地地畔纠纷。因为事关百姓土地权益,永寿县人民法院常宁法庭干警没有急于下判,而是联合司法所、村委会共同深入村组,多次走访,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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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干警了解,当事人师某和王某系同村村民,因为农田地畔划界产生矛盾,在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后诉至法院。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常宁法庭干警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并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双方当事人搭建了沟通桥梁。

一方面,对于超过地畔占有他人农作物的一方,干警们通过释法明理,让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之处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占有他人农作物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干警们向其详细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其明白自己的错误,从而促使其主动改正错误,归还农作物。

另一方面,对于农作物被占有的一方,干警们也给予了安抚和合理建议。让其了解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的重要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干警们尽力平衡双方的利益,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达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经过多轮耐心劝解,明理释法,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秋日明冽的阳光里,一场因农田地畔引起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兹在兹。永寿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百姓之事无小事的为民情怀,在办案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做到客观判断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更是走进当事人的内心,于细微处传递司法温度,让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底色更暖。(王静)

责编:张颖

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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