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千阳县公安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全面深化“林长+警长”工作机制,整合林区警务和村(社区)警务,构建结构优化、协同高效、打防结合的公安机关森林警长执法工作体系,用“警察蓝”守护“生态绿”,进一步加强千山林区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
警务前移,精耕细作“责任田”。根据千阳县“森林警长制”组织架构,县公安局成立森林资源保护警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静任县级总警长,党委副书记、政委贺玉平任和分管局领导担任副总警长,镇级警长由各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全县共设立县、镇两级森林警长10名,统筹推进“森林警长制”各项工作,开展森林防火、治安巡逻、打击涉林犯罪等一系列涉林工作,确保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今年以来,由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牵头,联合属地镇派出所、林场护林员,分别前往高崖、上店、南湾岭、高盘、千阳岭、千湖湿地等林区景点开展巡防巡护,重点查看是否有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行为。先后出动警力596人(次)、车辆267台(次),巡护重点区域293处,制作悬挂公安警示牌108面,开展宣传教育217场(次)。
坚持源头防范,严打违法犯罪。千阳县公安局围绕森林警长重点任务,扎实组织开展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等。通过构建工作制度化、任务清单化、执法规范化工作体系,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充分整合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等部门资源,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务实协作助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截止目前,破获各类涉林刑事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收缴非法猎捕(捞)工具28件(套),救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8头(只)。
建立信息互通、定期会商、疑难会诊等工作机制。强化公安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检法等司法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行刑衔接机制,形成管护合力,为林区警务有序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强保障。进一步厘清了公安机关工作任务,充分协调调动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等部门的力量,实现立体化指挥、扁平化作战、协作化办案,坚决守护好、改善生态环境的生命线,为林场警务室有序高效运转提供坚强保障,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驾护航。(供稿:千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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