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季节天气寒冷,群众用电用煤用气取暖活动增多,是一氧化碳意外中毒事件易发期和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冬季取暖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深化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大安全”观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抓紧抓实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要结合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取暖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有关工作的提示函》(安市安委办函〔2023〕106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提示函》(安市安委办函〔2024〕6号)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在春节前要对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进行再研判、再部署、再检查,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要把责任、措施、力量下沉到乡镇、村组和街办、社区等基层末端,夯实行业部门和乡镇街办责任,织密织牢监管网络,推动形成“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依托基层、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的风险防范工作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排查整治
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冬春一氧化碳中毒隐患排查力度,突出幼儿园、学校宿舍、敬老院、农村(社区)、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临时住房、建筑工地、易地搬迁安置社区、酒店、旅馆(主要是经营性自建房、民宿)、火锅店、民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全面排查取暖设施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抽排风设施是否完备、房间是否通风良好等情况,建立摸排检查台账,做到户户见面、户户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苗头问题,坚决防范意外事件发生。
广泛宣传引导,增强防范意识
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冬季取暖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特点规律,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络、自媒体等各类宣传载体,采取播放警示教育短片、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村(社区)广播等多种手段,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普及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防范措施,动员开展安全自查。充分发动街道、社区及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等群众组织和网格员作用,多频次开展冬季取暖“敲门行动”,重点做好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宣传引导工作,做到宣传到人、指导到户。
强化一线督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常态化督导内容。采取明查暗访、实地检查、督促检查和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进行督导检查,重点聚焦偏远乡村、城乡接合部、重点场所等,检查宣传教育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掌握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常识、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到位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落地落实。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要大力表扬,对在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风险中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问责。(供稿:安康市安委办 安康应急管理局)
责编:刘萌
编辑:鄢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