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平安建设

丹凤县第三小学: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法律意识,预防校园欺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维护校园和谐稳定,5月16日,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副所长侯闯同志、丹凤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队长王宁同志、丹凤县龙驹寨派出所赵玉娇警官和丹凤县科教体局包镇校股室领导江贻平同志来到丹凤县第三小学,为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的“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报告会。本次活动由丹凤县第三小学主管安全副校长石磊主持,党支部书记、校长余新平参加活动并讲话。

IMG_256

王宁警官结合同学们的年龄特点,通过具体案例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欺凌现象,如果遇到了欺凌现象,怎样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他呼吁同学们要坚决杜绝校园欺凌,遵纪守法,学会依法维权,勇于揭露身边的欺凌行为,及时向老师、家长、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IMG_257

侯闯警官结合他自己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用一个个生动具体的实际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作了生动的报告,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如何做一个守法、用法的合格小学生。他提醒同学们在遇到校园欺凌时,每个同学都应主动参与校园安全维护,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整个报告会持续一个多小时,生动的语言、典型的事例、精彩的讲授、暖心的提醒,让报告会现场气氛热烈,在场学生听得聚精会神,受益匪浅。

IMG_256

余新平代表全体师生对侯警官一行精彩的报告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为持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和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他要求:要进一步健全校园安全机制,为全体师生营造健康和谐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各班要掀起一场“法治知识进校园,安全伴我行”大讨论活动,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总结法治教育的收获,全方位地开展法治安全教育活动;希望同学们能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欺凌之事、不当欺凌之人,远离不法侵害;希望全体师生对法律,要有敬畏之心;对他人,要有宽容之心;对弱者,要有仁爱之心。

以法育人,润物无声。丹凤县第三小学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系列活动,促进法治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少年儿童法治素养,帮助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护航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供稿:丹凤县第三小学)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凡

 

版权所有和免责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本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已经本网授权,必须注明“来源:陕西时代网”,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陕西时代网)”的作品,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3.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