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岚皋县公安局各基层派出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工作中发现的矛盾纠纷主动提早介入,及时化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以实际行动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6月23日,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接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与邱某因家电维修发生纠纷,请求出警处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了解得知:王某为邱某修理抽油烟机时,不慎将其损坏,两人因赔偿费用发生争执。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对双方进行耐心劝解,本着实事求是原则,指出双方在此纠纷中存在的不妥当行为,经民警劝解,双方均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纠纷得到有效处理。
6月24日22 时许,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接辖区群众肖某报警 ,称其被闬某等人打了,请求民警处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经了解,肖某、闬某和史某几人相约喝酒,但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 ,矛盾升级引发了肢体冲突 。
了解了前因后果,民警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几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该一时冲动发生口角甚至动手打架,互相致歉,签下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这场酒后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6月23日12时许,岚皋县公安局佐龙派出所接辖区群众周某报警,称在佐龙镇乱石沟村附近,自己驾驶一辆货车发生单方事故,将对方房屋撞损,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请求出警处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现场,了解情况后,民警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履行。至此双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彭坤玲)
责编:杜鹏飞
编辑: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