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双桥镇的吴某与同镇的张某于1998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在双桥镇居住生活。1998年8月,吴某在双桥镇“梯子沟”不幸走失,张某多方寻找,吴某一直没有音讯,二人至此再无联系。2024年11月,吴某亲属无意间在抖音上看到了“靓丽双桥”直播间,通过该直播间及双桥政府寻亲,吴某亲属找到了吴某。之后,失联26年的吴某才联系上张某。
2025年1月,吴某诉称与张某婚后感情不深、性格不合导致双方常年未在一起居住,因此诉至法院要求与张某离婚。
法院调解
2025年1月,高桥人民法庭受理该起纠纷。承办法官考虑到吴某失联26年,双方已无夫妻感情,依法判决的难度不大,但以调解方式结案更能弥合二人裂隙,缓和矛盾。
承办法官从利于双方亲属及目前生活的角度出发,劝导二人和平分手。在承办法官调解下,吴某与张某同意协议离婚,至此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阮书讷
夫妻一方下落,另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若下落不明一方仍未出庭或答辩的,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作出缺席判决。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已满两年,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供稿:高桥人民法庭 田成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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