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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检察院:林地挖沙非法获利 违法犯罪依法批捕

2022年冬季以来,犯罪嫌疑人常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林地征占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佣装载机、翻斗车在定边县某镇某村的林地上挖沙售卖,从中获利2.4万元,致使林地大面积被毁。经鉴定,被毁林地为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涉案面积17.226亩,林地及林地原有植被遭到严重破坏。

定边县检察院以常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批准逮捕。

林地既是土地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发展的基础。森林具有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减轻洪涝灾害等功能。保护和发展林地资源,关系到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加剧了山地农田水土流失、土壤有机质下降、耕地肥力衰弱、土地生产力下降,严重制约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合理利用林地,对保护林地生产力,改善环境和保护生态系统很重要。

常某某明知是林地还在林地上挖沙,改变土地用途,致使林地及地上植被遭到严重破坏,数量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耕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的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耕地等农用地大量被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近年来,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犯罪分子铤而走险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实施非法毁林开荒种植农作物、在林地上挖沙售卖等破坏林地资源的犯罪行为,从中谋取利益。保护好每一寸土地,做好土地荒漠化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打击破坏土地资源刑事犯罪力度,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供稿:定边县检察院)

责编:张颖

编辑: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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