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提升居民文明素养,促进居民养成文明习惯,践行《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7月24日,洛川县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学习宣传《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会,中心全体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
会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分管创文工作领导杨丽向大家详细解读了《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明确了政府、社会、公民各方职责,明确了居民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明确了城市文明和社会公德“倡导什么”“反对什么”,为提升个人文明素养提供遵循。
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郭宁要求各社区要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学习,深入学习《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促进形成遵守文明行为的自觉。要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以身作则,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自身行动引导周围居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配合营造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要做学习宣传贯彻《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先锋表率,对于经常发生在身边的小事积极引导,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让文明的种子植根心中。
下一步,洛川县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将扩大宣传力度,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条幅、LED屏、公示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续开展《延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和学习,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文明新风吹到家家户户,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自觉讲文明、遵道德、守法律,做文明行为的实践者、推动者、维护者。(成千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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