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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法院胡江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1月21日,陕西省委政法委公布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名单,甘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江荣获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胡江,男,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在宜川县人民法院、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甘泉县人民法院工作,现任甘泉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胡江始终牢记使命,践行为人民司法,始终保持强烈的进取心,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敢于担当,得到领导、同事和群众的广泛认可,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被评为“延安市第十一届优秀青年卫士”、“全市保密工作先进个人”,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

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领导水平。作为一名基层法官,胡江深知自己肩负的使命光荣而重大,惟有不断学习,注重政治和品行修养,努力提高领导和专业水平,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一方面尽心尽力干好自己的分管工作,妥善处理敢于管理与善于管理的关系,另一方面跳出分管工作的局限,从全局着眼,为集体服务,在落实党组决策和研究重大问题时,摆正位置,积极发挥作用,做到问心无愧,表里相应。

积极作为,用担当诠释忠诚。干好本职工作,既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所在,更是心中有民的情感所系。胡江不断增强工作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敢懈怠,不畏艰辛,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全力以赴抓落实,推动分管工作稳健发展。作为副院长,除完成行政事务、指导并参于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和合议、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等工作外,还坚持亲自办理案件,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2023年,个人主审案件168件,无发回、改判和上访案件。

率先垂范,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延伸司法为民、便民职能。切实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2023年,胡江庭审直播案件54件,裁判文书上网158份。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次,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走访调研企业提供“点对点”、“面对面”法律服务4次,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开展巡回审判4次,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服务零距离。持续深入开展“两不出一不交”工作,进村入户15次,化解矛盾纠纷3起。

严于律己,始终保持良好作风。在决策中,坚持民主集中制,既敢于发表意见,又能与班子成员坦诚交流,坦诚接受群众的监督与建议。在日常工作中,顾全大局,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纪律作风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廉洁自律。坚持“一岗双责”和“两手抓”方针,把党风廉政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多年的工作中,胡江从司法实践中受益良多,同时提高了自己的统筹协调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自己变的更加成熟。无论是在行政岗位还是审判岗位,论成绩平平淡淡,但贵在每件事都较真、都坚持,论资历平平常常,但贵在大家都能认可、都由衷赞誉。(李玟静)

责编:朱刚

编辑:刘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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