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绥德县公安局再发局长表扬令。受副县长、公安党委书记、局长魏锦斌委托,党委委员汪海鸿,政工室主任王鹏及时将此令送达禁毒大队、“冬春行动”办公室。
“冬春行动”开展以来,禁毒大队查获3名吸食“笑气”人员,行政处罚3人,查获贩毒案1起,刑事拘留3人,现阶段全市禁毒考核位列第一;“冬春行动”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专项工作组,积极对接市局“冬春行动”办公室,分别在全市第一、第二阶段考核中取得全市第一、第三的好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斗志,鼓舞士气,特对禁毒大队、“冬春行动”办公室予以通令表扬。望其他部门及全体民辅警以受表扬的对象为榜样,积极拼搏,奋发向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王科)
责编:杜鹏飞
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