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紧紧围绕“抑尘、减煤、控车、禁燃”四项重点,统筹推进、标本兼治,不断擦亮生态宜居绿色名片。2023年,累计出动人员596人次,督查检查企业380家次,立案处罚9家。全年优良天数349天,综合指数2.83,两项指标首次位居全市“双第一”。先后荣获“绿色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国字号荣誉,“秦岭闺秀,康养柞水”名片响亮全国!
紧盯交通移动源。为切实减轻尾气污染,大力推进重型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治理,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鼓励更换更高排放标准或清洁能源的重型柴油货车。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止未取得环保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场作业。
紧盯施工扬尘源。严格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监管各类施工场地,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对县城建筑施工、市政和道路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重点检查道路硬化、裸土覆盖、防尘网遮蔽、出入车辆冲洗、施工垃圾是否密闭保存并随时清运等情况。
紧盯散煤销售源。按照属地治理责任,重点对县域内散煤经营销售、使用单位进行排查整治,并向广大群众宣传使用散煤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倡导群众不购买使用劣质燃煤,主动使用清洁能源取暖,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紧盯违规燃放源。实施全覆盖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监管,紧盯重要节日,严厉打击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县城周边露天焚烧监管,在辖区范围开展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辖区出现树叶、杂草、垃圾焚烧火点,将违规燃烧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张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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